深圳破获特大翡翠玉石被盗案 一嫌犯抓获

news.dayoo.com 2007年08月06日 11:01 来源: 深圳商报

    一名女子根据香港媒体的征婚广告认识珠宝商于先生,并约定在罗湖见面。两人相谈甚欢,该女子还留宿在于先生开的酒店房中,但第二天,她便利用“时间差”将于先生价值100余万元的翡翠玉石偷走。

  一周后,女嫌疑人黄某被罗湖警方经过艰苦蹲点抓获。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的协助,警方最终将藏匿于嫌疑人香港家中的珠宝缴获。目前,该案件已经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进入呈捕阶段。

  7月12日,黄某通过香港一份日报上的征婚广告联系上于先生,并约定7月13日下午在罗湖口岸见面。在交谈过程中,黄某了解到于先生手中有一批价值约百万元的翡翠玉石后打上了鬼主意。当晚,黄某谎称可以帮助于先生联系买家,并愿意借给于先生8万元帮助其开一间玉器铺,并以此为借口当晚留宿在于先生住的城×宾馆。第二天,嫌疑人黄某与于先生约好一起去香港取钱,其趁于先生通关间隙,独自返回宾馆将于先生藏在房间电视柜内的玉手镯、观音挂件、戒指等玉器盗走。

  根据黄某交代,她盗窃来的翡翠玉石藏匿在香港葵涌的家中。罗湖警方根据黄某交代,立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联系上香港警方协助追缴黄某藏匿在香港的赃物。7月20日,香港警方在收到罗湖警方请求后,立即赶往黄某交代的地点,将被盗的翡翠玉石悉数缴获。

(编辑: 蒲公英 )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本网专稿”、“大洋XX”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请注明来源"大洋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洋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020-81998168-3353,地址:广州市增槎路口广州日报印务中心五楼,邮编:510435,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新闻报料

广州日报:
(020)81919191
信息时报:
(020)34323111

版权所有1999-2007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大洋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6152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集团简介-广告服务-联系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