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公司没账户却中标千万元医疗器械项目

news.dayoo.com 2007年07月03日 10:38 来源: 晶报

  一个没公司、没账户、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人,竟然参与政府采购中心的医疗设备采购,并动辄中标上千万元项目。记者昨日从市治贿有关会议获悉,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日前侦结并移送起诉了犯罪嫌疑人邓新与相关市属医院的院长、放射科正副主任、设备科长等5人。

  行贿犯罪嫌疑人邓新,仅有小学学历,对医疗设备一窍不通,但他却轻易地将某市属医院院长陈某某、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射科主任朱某某、具有硕士学位的放射科副主任陈某和设备科长刘某某拉下马。检察机关侦查结果显示,邓新在其中可谓是机

  关算尽,步步利诱。

  机关1:金钱利诱感情拉拢

  邓新起初没有钱,可他硬是从朋友处借来几十万元送给陈某某,从2002年起逢年过节都“准时”给几个受贿人送“红包”,还费尽心机打听几人的嗜好,“各个击破”。

  机关2:空手套狼左蒙右骗

  没有公司、更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邓新,却始终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大老板。邓新自己没有注册公司,自然没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三证”,本来没资格参加招投标。可他通过请开公司的老乡吃饭等方式,骗到了广州几家公司的“三证”,还私刻了这些公司的公章。

  机关3:痛下血本稳占山头

  向这家市属医院出售第一台机器时,邓新抱着不挣钱也要做成的想法,利用这次成功向该机器的深圳总代理表明自己的“压倒性实力”,引来几家大的医疗器械代理商对他的“追捧”。就这样,自有资金连一台设备都买不起的邓新,却让有着雄厚资金和技术实力,且多年从事医疗设备销售的代理商争相向他推销设备。

        机关4:预设机巧暗中围标

  通过行贿打通关系,使得邓新在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集中采购中,总是能够成功中标。受贿人主要在标书(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上动手脚:该参数特意对邓新指定的品牌有所倾向。有关人士分析说,其实专家们审核标书时能发现这种倾向,但专家们已经形成默契,既然医院出钱、医院购买、医院使用,只要不是过于偏向,都会让标书过关。也正是由此,医疗设备招标被业内人士戏称为“走过场”。事实上,在每次招标中,邓新都分别以两家以上的公司参加投标。甚至有一次参加招标的三家公司都出

  自邓新一人。

  机关5:暗渡陈仓巧取货款

  检察机关发现邓新虽然没有公司账户,却能轻易得到医院开具的支票货款。按银行制度,对公(含企业)账户无法将钱转到个人账户,邓新利用一个朋友的日杂小商店,拿到支票后,先用私刻的印章将支票背书转让给小店,再由小店老板直接提取现金交给他,小店老板则从中收千分之五的手续费。

  结果:机关算尽终被擒

  对于邓新的种种“机关”,福田区检察院有关人士表示“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手”,最终邓新等5人先后被逮捕归案,而他们之间的攻守同盟在反贪局侦查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也终告瓦解。目前,涉案的5人已经被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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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系统上缴不当所得 占全市上缴总额近八成

  一年来,深圳各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共3775个开展自查自纠,参与人员达112917人,全市收缴单位和个人不当所得共538.15万元,其中卫生系统上缴416.7万元。这是记者从昨天的深圳市治贿自查自纠工作汇报会获悉的。

  市治贿领导小组成员、治贿办主任黄伟坚向省检查评估小组汇报了深圳治贿自查自纠的情况,除前述收缴538.15万元不当所得外,深圳还进行以查纠结合、以查带纠的活动。2006年至2007年3月,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75宗,涉案金额7996.43万元,涉案178人中包括局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3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0人,已判刑39人。

  据介绍,下一步深圳将对不动产评估行业“回扣”问题进行统一专项治理,并根据治理效果和经验向其他行业推广,重点整治“潜规则”。在查办大要案的同时,深圳也将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省检查评估小组对深圳的做法和经验予以了充分肯定。

  专家说法

  完善采购招标监督迫在眉睫

  业内有关专家提出,现有医疗设备采购招标过程中,已经设置了重重监督:医院内部有设备科与业务科之间的监督、院领导对业务科的监督,医院外部更有卫生局、财政局和医院的相互监督,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司和评标专家组之间的监督,参加竞标的供应商之间的监督等等,但邓新案表明,目前的商业贿赂现象已经威胁到医疗卫生领域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监督迫在眉睫。

  具体而言,对医疗设备生产企业要加强自查自纠及企业诚信等制度的建设;对行政机关而言,要进一步增大企业的违法成本,政府采购中心要引入计算机系统等手段,加强专家管理、重奖举报者等;对卫生局和医院来说,要完善采购机制,制定技术参数要集体讨论决策、进一步接受舆论监督等。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更建议:立法机关对受贿罪采用腐败有罪推定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民事等多种手段,加强法律和道德宣传教育,以深化体制改革等综合性的战略,最终实现标本兼治。 (记者杨志敏)

(编辑: nik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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