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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9月1日起,广东省除了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的贫困家庭学生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外,也开始对其他农村学生全部“不收学费、杂费”。这对全省农民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而2007年1月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又明确:“从2007年秋季起,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的基础上免收课本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是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免收学杂费,现在农村是首先做到了,并且是超标准地做到了(对非贫困家庭免收课本费),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却还没“不收学费、杂费”。针对这一问题,人大代表、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陈茂林领衔建议城市也该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国情复杂,先农村,后城市,这是可以理解的。目前农村已经走了两步了,城市也该走一步了”,陈茂林代表在建议中表示道。 (记者 王道斌 朱小勇 魏丽娜 通讯员 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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