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处理新时期的社会矛盾

news.dayoo.com 2006年03月05日 19:19 来源: 本网

  我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针对我省经济转轨早、社会转型早、各种社会矛盾凸现早的实际,我们坚持见微知著、未雨绸缪,紧紧围绕利益协调这一当前社会矛盾的中心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保稳定与促发展“两手抓”,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树立经济发展是政绩,社会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保稳定与抓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政法和信访的领导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兵把口,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的工作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或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纪律责任。

  二、努力实现科学发展,积极协调利益关系。坚定不移地通过实现科学发展,从根本上缓解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加大利益关系调节力度,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利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突出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强化第二次分配调节,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牢固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明确提出了征地建设项目三条“红线”,即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不能开工;没有与农民就征地补偿民主协商、达成协议的,不能开工;征地补偿款没有兑现到农民手里、各种补偿不到位的,不能开工。

  三、深化各项改革,创造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条件。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注重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坚决把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中介组织和市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努力消除社会管理的“盲点”。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方面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社区将没有单位的“社会人”都管起来。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重点区位的管理。积极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新兴行业、新兴组织的管理。

  五、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网,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以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合作医疗对农村常住人口的覆盖率。从今年9月新学年开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健全以低保为核心的城乡救助体系,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扎实推进“十项民心工程”,系统解决困难地区、困难群众的突出问题。

  六、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工农基本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坚持解决实际问题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坚持关爱先行、教育先行、办实事先行,妥善处理事关群众利益的社会矛盾。加强形势教育和国情教育,倡导党员省领导挂钩联系高校、省领导和省直部门领导到高校作形势报告等制度。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积极教育群众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增强群众的国情意识、主人翁责任感和法制意识。及时掌握可能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为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七、树立法律权威,充分发挥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规范、调节、引导作用。坚持依法治省,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立法为民,突出抓好规范社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立法工作,及时调整完善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经济、教育、行政、法律、政策手段并重,有针对性地化解社会矛盾,坚决纠正和克服一些群众中存在的“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和“法不责众”的错误想法。

  八、加强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坚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基层排查调处力量,初步形成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有机构、村(居)有专人负责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全省各乡镇、街道普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定期排查突出问题。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努力构筑“大调解”格局。创新信访工作机制,首创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大案和信访督查专员制度,省、市、县新提拔的厅、处、科级干部要先到省市县信访部门工作3个月,督查处理信访案件。

  九、建立健全机制,积极稳妥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制定了处置群体性事件办法,明确了处置原则、程序和具体要求。在处置过程中,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政策,不乱开口子,不迁就无理要求。

  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防范打击力度,集中整治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突出问题。加大治安防控的科技含量,在珠三角地区率先构建起全天候的治安视频监控网络。切实加强对犯罪多发人群的教育管理。健全各种群防群治组织,实行联防联动。成立了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公共卫生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十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强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保障。着力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自身素质和领导水平。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各尽其职、团结协作的坚强领导集体。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固本强基工程和“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组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减少和杜绝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

  (省委办公厅提供) 

(编辑: ko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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