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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教育应纳入国民义务教育

news.dayoo.com   2006年02月26日 09:49   来源: 广州日报

 

  鉴于目前广东未成年犯教育还未能纳入到国民义务教育的行列,还是属于负责关押未成年犯的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个体行为,教育经费和条件得不到有效保障,省政协委员王晓建议,将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国民义务教育序列,让未成年犯学到知识和谋生的技能。

  据了解,为了做好未成年犯的教育工作,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于1985年成立了广东省育新中学。但20年来,育新中学一直未能纳入国民义务教育行列,也未得到过省财厅或教育部门的拨款。而监狱系统对未成年犯管教所并没有特殊的经费倾斜政策,未成年犯的教改经费与成年犯的教改经费是一样的,年人均135元,其中真正能落实到文化教育的年人均经费不到60元(财政对社会学校中学生每学期人均拨款760元左右,小学生560元左右)。

  王晓委员认为,应把育新中学对未成年犯的文化教育工作列入全省实施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并纳入到国民教育的行列。在经费保障上,将育新中学教育经费纳入财政专款范围。按广东省农村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和杂费标准以及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和拨款标准的50%安排;建议按照人均150元的标准,增加对未成年犯进行职业教育的财政拨款。(记者刘旦、王洪伟 通讯员沈提安)

(编辑: 夏露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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